解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条件全面解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与签订条件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上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只要双方不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将持续有效。这种合同的稳定性较高,有利于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规划。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如果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二次续订:如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单位选择:如果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 协商一致: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连续工作满十年
张先生自2008年起一直在某公司工作,到2018年时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法律规定,他在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这一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张先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二次续订
李女士在某国企工作,该企业在进行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她已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条件,因此她有权要求企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三:协商一致
王先生在与公司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虽然他没有满足前面提到的两个特定条件,但公司和员工经过友好协商,同意了王先生的请求。这体现了自愿原则,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权益。
四、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了以上条件,劳动者也有权选择不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劳动者接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解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旨在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就业环境,但也并不意味着一旦签订了就不能变更或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只要有法定的事由出现,都可以依法解除或变更。